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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中院党组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

发布时间:2019-04-18 10:41:31.0  点击数:613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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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4日,石家庄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白峰主持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理论中心组成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与会人员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白峰院长结合全市法院工作实际,提出具体要求。

一是要把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落实政治站位的首要要求。要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四个服从”,把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贯穿到组织章程、制度规定和审判执行的各方面、各环节,确保全市法院始终在党的绝对领导下高效协调地开展工作。

二是准确把握《条例》的实质内涵,严格落实各项具体要求。要以党课、讲座等形式为抓手,进行系统教育,联系工作实际集中学习交流。要强化重大事项报告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严格按照规定的主体、事项、程序和方式,认真做好请示报告工作。

三是要强化主体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和追责问责。明确法院党组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驻院纪检监察组长承担监督责任,班子成员在分管范围内承担直接责任。要在各部门建立支部副书记制度,实现对党支部的业务、廉政等监督,及时发现解决党支部存在的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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